facebook 司法院全球資訊網-業務綜覽-人事專區-人事訊息公告-司法院109年第1次人事審議委員會決議 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司法院全球資訊網-LOGO

:::

司法院109年第1次人事審議委員會決議

(一)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調派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辦理審判事務)候補法官賴鵬年,候補成績經審查及格。

(二)同意發給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候補法官許凱傑行政訴訟類型專業法官證明書。

同意發給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高敏俐家事類型專業法官證明書。

(三)同意發給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林秀圓稅務類型專業法官證明書。

(四)本院所屬法官陳○○,因身為職務法庭之承審法官,卻於接受媒體採訪時,發表言論逾越判決書內容,且引喻失當、欠缺性平意識,有損法官之中立、客觀、公正形象,違反法官法第18條第1項、法官倫理規範第5條、第18條等規定,予以書面告誡之警告處分。

(五)本院所屬前法官賴○○,因違反法官倫理規範第3條、第12條第1項及第3項法官執行職務應中立、維護當事人權利及不得以不當方式解決紛爭等規定,予以書面方式發命令促其注意之處分,並將處分情形登載於其人事資料。

  • 發布日期 : 109-01-31
  • 更新日期 : 109-01-31
  • 發布單位 : 人事處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