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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114年第2次人事審議委員會決議

  1. 調派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法官兼院長李文賢為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法官兼院長;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法官兼院長邱志平為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法官兼院長;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法官兼院長王漢章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法官兼院長。
  2.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試署法官趙書郁、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試署法官江健鋒、江文玉、楊雅婷、臺灣橋頭地方法院試署法官林婉昀等5人試署服務成績經審查及格。
  3. 同意發給臺灣高等法院法官戴嘉慧、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調臺灣高等法院辦理審判事務法官陳婉玉、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法官趙彥強、臺灣花蓮地方法院試署法官邱韻如等4人勞動類型專業法官證明書;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法官王奕勛民事醫療類型專業法官證明書;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法官鄭美玲家事類型專業法官證明書。
  • 發布日期 : 114-03-11
  • 更新日期 : 114-03-11
  • 發布單位 : 人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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