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9年度除字第139號除權判決
除權判決要旨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6月23日
發文字號:南院武民繼109年度除字第139號
公告日: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主旨:
109年度除字第139號除權判決要旨公告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9年度除字第139號
聲 請 人 黃杉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等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附表所示之股票無效。
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略)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6 月 23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王獻楠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6 月 23 日
書記官 蕭雅文
附表:
┌─────────────────────────────┐
│附表: 109年度除字第13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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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發 行 公 司│股 票 號 碼│張數│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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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 │大亞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84-ND-301616-0│ 1 │1000│
├──┼────────────┼───────┼──┼──┤
│ 02 │大亞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84-ND-301617-1│ 1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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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 : 109-07-06
- 更新日期 : 109-07-06
- 發布單位 :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