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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度 評字 第5號*.*
▍決議結果
- 主 文:受評鑑法官何〇〇報由司法院交付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審議。
- 決議書:107年度評字第5號
▍追蹤資訊
- 108.06.11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決議:本院所屬法官何○○,因涉承辦案件不當取得被告自白及另案擔任其配偶之訴訟代理人,同意司法院依法官法第51條規定逕行移送監察院審查。
- 109.03.25監察院彈劾成立。(109年劾字第8號)
- 109.03.26移送司法院職務法庭。(109年度懲字第3號)
- 110.05.31司法院職務法庭109年度懲字第3號判決:何OO罰款,其數額為現職月俸給總額參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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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7年評字第5號決議書PDF446 KB
- 發布日期 : 108-11-13
- 更新日期 : 110-08-19
- 發布單位 : 法官評鑑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