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3年度 評字 第11號*.*
▍決議結果
- 主 文:受評鑑法官曾〇〇報由司法院交付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審議。
- 決議書:103年度評字第11號
▍追蹤資訊
- 104.03.10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決議:本院所屬法官曾〇〇辦理案件違反法官倫理規範,依法官法第21條第1項第1款口頭發命令促其注意。
檔案下載
- 103年評字第11號決議書PDF233 KB
- 發布日期 : 108-11-12
- 更新日期 : 109-06-09
- 發布單位 : 法官評鑑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