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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評鑑制度簡介
▍法官個案評鑑制度之基本理念
- 評鑑功能的發揮,係將不適任法官全部趕出審判獨立的保護傘,除可維護良好司法風氣、提高司法公信力外,亦在確保其他法官不受懷疑的基本尊嚴。
- 受評鑑法官的程序保障,乃本於正當法律程序原則,給予受評鑑法官應有的程序保障。
- 審判獨立的確保,則在宣示不得因評鑑而影響審判獨立,以貫徹憲法保障法官依據法律獨立審判,不受干涉的意旨。
- 當事人如不服訴訟結果,應透過訴訟法規定的上訴、抗告、再審、非常上訴程序救濟,法官評鑑制度並非訟爭個案的救濟手段,評鑑結果無法推翻法院的判決結果。
- 發布日期 : 108-11-11
- 更新日期 : 111-08-08
- 發布單位 : 法官評鑑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