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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次委員會議摘要
- 少年及家事廳應函請衛生福利部促請地方政府或其駐法院之家庭暴力事件服務處,適時提醒有需要之當事人聲請該款保護令(含兒少保),並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14條提出處遇計畫建議,供法院參考。
- 由少年及家事廳研訂保護令處遇計畫內容具體統計項目,並彙整各地方政府處遇計畫相關資訊,連同本提案及決議內容,函送法院參考;並請法院優化網絡連繫機制,定期辦理家庭暴力業務座談,增進保護令處遇效能。
- 法官學院及少年及家事廳應持續規劃相關研習,並適時瞭解各法院網絡連繫、保護令處遇計畫核發情形,提升法官對家庭暴力加害人處遇計畫之認知。
- 由少年及家事廳規劃「精進法院家事調解業務實施計畫」2.0,持續推動精進家事調解方案,包括:持續訪視各法院家事調解運作情形、落實家事調解委員評核及退場機制、研議調整家事調解委員合理報酬等,共同提升家事調解團隊之效能。
- 臺灣高等法院及所屬二審法院應派員參與精進家事調解計畫及方案,提升家事調解成效,維護兒少最佳利益。
- 由法官學院及少年及家事廳規劃辦理相關業務研討課程或工作坊(含法官、家事調解委員等)。
- 少年及家事廳應函請全國律師聯合會及各律師公會加強所屬會員處理家事事件(含家事調解)專業知能,以維未成年子女權益。
- 研議修訂「刑事案件量刑及定執行刑參考要點」或相關規定,以符合兒童權利公約第16條及第10號、第24號一般性意見書,關於少年身分隱私權保障之意旨。
- 發布日期 : 110-02-22
- 更新日期 : 110-02-22
- 發布單位 : 參事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