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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2年度法登他字第000367號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健康促進與社福永續協會變更登記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0月18日
發文字號: 112 士院鳴登字第1120317838號
主旨:公告張火木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單親家庭關懷協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2年10月17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法人及夫妻財產制契約登記規則第10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2460號(案號為112年度法登他字第367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法人名稱變更為: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健康促進與社福永續協會。
二、主事務所變更為:新北市汐止區明峰街81號2樓。
三、目的變更為:以合作、互助、服務為宗旨。
四、第5屆理、監事姓名及住所如下:
理事長 張火木
常務理事 王鐘賢
常務理事 姜志剛
理 事 陳宇華
理 事 曾鳯蘭
理 事 王政豐
理 事 黃春興
理 事 含娜‧古逆
理 事 楊真懿
理 事 林麗秋
理 事 吳淑瓊
理 事 張家慶
理 事 段文龍
理 事 萬姵宣
理 事 張正麟
常務監事 陳宏美
監 事 何婉滋
監 事 張家佩
五、代表法人之理事:張火木。
六、新法人圖記暨全體理、監事印鑑式。
七、法人章程變更並經主管機關內政部112年6月9日台內團字第1120021899號函予以備查。
登記處主任 曾瓊安
(發布日期與更新日期不一致時,由法院依個案具體情形認定之。)
- 發布日期 : 112-10-18
- 更新日期 : 112-10-18
- 發布單位 :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