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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2年度法登他字第205號財團法人高雄市立林園高級中學教育發展基金會變更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06月01日
發文字號:雄院國登112法登他字第 205 號
主旨:公告董事長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高雄市立林園高級中學教育發展基金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2年06月01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312號(案號為112年度法登他字第205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董事變更:第8屆董事任期屆滿,改選第9屆董事。
姓名及住所如下:
董 事 長 黃碧惠
常務董事 李錦和
常務董事 陳怡仁
常務董事 鄭敏卿
董 事 許莉雅
董 事 王天德
董 事 蔡元忠
二、代表法人之董事:董事長。
三、董事印鑑登記。
主 任 趙美玲
- 發布日期 : 112-06-01
- 更新日期 : 112-06-01
- 發布單位 :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