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12年度法登社字第12號社團法人中華氧身美胸專業美學推廣協會設立登記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2 年 5 月 24 日
發文字號:橋院雲登112年度法登社字第12號
主旨:公告叢佩欣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中華氧身美胸專業美學推廣協會設立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2年05月24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聲請人完成法人登記程序並繳驗財產已移轉法人所有之證明文件後,發給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法人及夫妻財產制契約登記規則第10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569號(案號為112年度法登社字第12號)。
貳、登記事項:
一、法人名稱及類別:社團法人中華氧身美胸專業美學推廣協會。
二、主事務所:高雄市左營區文才街199巷21號1樓。
三、目的:以推廣女性美胸、美體、美容保養SPA等各類專業美學,以及培訓及提昇美胸、美體、美容等專業美學服務與行銷保養專業人才並推展各項技藝,積極培育具有終生學習意識的專業人士,提升整體就業轉職機會為宗旨。。
四、設立許可機關及日期:內政部中華民國109年03月03日台內團字第1090012025號函。
五、存立時期:永久。
六、財產總額:新臺幣56,000元整。
七、代表法人之理事:理事長叢佩欣。
八、出資方法:入會費、常年會費、事業費、會員捐款、委託收益、基金及其孳息、其他收入。
九、理監事姓名及住所如下:
理事長 叢佩欣
常務理事 鄭任翔
常務理事 陳家祥
理 事 王瀅凈
理 事 陳張金鳳
理 事 張妤甄
理 事 廖譽佳
理 事 伍宸毅
理 事 江宜蓁
常務監事 施政慧
監 事 叢佩玉
監 事 陳國榮
十、法人章程、圖記及全體理事、監事印鑑。
院 長 黃 莉 雲
主 任 葛 羽 洪 代理
- 發布日期 : 112-05-24
- 更新日期 : 112-05-24
- 發布單位 :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