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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12年度法登他字第62號財團法人南投縣中興新村教會聚會所變更登記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23日
發文字號:投院揚112法登他字第 62 號
主旨:公告潘雙榮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南投縣中興新村教會
聚會所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2年
05月23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
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法人及夫妻財產制契約登記規則
第10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27號(案號為112年度法登他字第62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第15屆董事任期屆滿,改選產生第16屆董事。全部
連任。
二、連任董事潘雙榮印鑑變更登記。
三、第16屆董事姓名及住所如下:
董事長 潘雙榮
董 事 廖光台
董 事 汪海保
董 事 戴文淼
董 事 黃崇賢
董 事 黃擒斌
董 事 許堂和
四、代表法人之董事:潘雙榮。
主 任 李述燊
- 發布日期 : 112-05-23
- 更新日期 : 112-05-23
- 發布單位 :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