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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2年度法登社字第31號社團法人桃園市上竹土地公文化協會設立登記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2 年 5 月 12 日
發文字號:桃院增登112法登社字第 31 號
主旨:公告李訓助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桃園市上竹土地公文化協會設立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2年5月12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聲請人完成法人登記程序並繳驗財產已移轉法人所有之證明文件後,發給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法人及夫妻財產制契約登記規則第10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1749號(案號為112年度法登社字第31號)。
貳、登記事項:
一、法人名稱及類別:社團法人桃園市上竹土地公文化協會。
二、主事務所:桃園市蘆竹區南竹路5段209號。
三、目的:以促進社會和諧,弘揚土地公信仰,繼以教化人心,以倡導倫理道德,敦親睦鄰情誼,興辦公益慈善事業、聯誼及其他以公益性質社會服務,建立祥和安樂之現代化社會為宗旨。
四、設立許可機關及日期:桃園市政府中華民國111年8月5日府社團字第1110216409號函。
五、存立時期:永久。
六、財產總額:新臺幣0元整。
七、代表法人之理事:李訓助。
八、出資方法:入會費等。
九、理監事姓名及住所如下:
理事長 李訓助
理 事 李阿清
理 事 簡麗雲
理 事 甘興寶
理 事 許萬旺
理 事 李訓旭
理 事 許慶禎
理 事 李訓光
理 事 黃聰明
常務監事 李國鵬
監 事 余忠實
監 事 李來榮
十、法人章程、圖記及全體理事、監事印鑑。
登記處主任 簡慧瑛
- 發布日期 : 112-05-12
- 更新日期 : 112-05-12
- 發布單位 :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