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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2年度法登他字第175號財團法人創意文教基金會變更登記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12日發文
發文字號: 112 新北院英登字第15682號
主旨:公告廖裕德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創意文教基金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2年05月10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356號(案號為112年度法登他字第175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第9屆董事姓名及住所如下:
董事長 廖裕德
董 事 張愿福
董 事 齊茂吉
董 事 賴明福
董 事 楊義德
董 事 吳秀和
董 事 廖冠華
二、代表法人之董事:廖裕德。
三、董事印鑑。
主 任 張 惠 芳
- 發布日期 : 112-05-12
- 更新日期 : 112-05-12
- 發布單位 :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