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2年度法登他字第97號財團法人長風文教基金會變更登記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3月15日發文
發文字號: 112 新北院英登字第8641號
主旨:公告江宜樺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長風文教基金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2年03月14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1473號(案號為112年度法登他字第97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第3屆董事姓名及住所如下:
董事長 江宜樺
副董事長 王伯元
副董事長 童子賢
董 事 何培鈞
董 事 夏立言
董 事 馮 燕
董 事 葉匡時
董 事 杜紫軍
董 事 蔡玉玲
董 事 龍應台
董 事 龔行憲
董 事 陳碧華
董 事 管中閔
董 事 韓定宇
董 事 羅祥安
二、代表法人之董事:江宜樺。
三、董事印鑑。
主 任 張 惠 芳
- 發布日期 : 112-03-15
- 更新日期 : 112-03-15
- 發布單位 :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