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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苗栗地方法院112年度法登他字第20號社團法人苗栗縣竹南大厝福德協會變更登記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03月14日
發文字號:苗院雅登112年度法登他字第20號
主旨:公告蔡銘雄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苗栗縣竹南大厝福德協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2年03月14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185號(案號為112年度法登他字第20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第1屆理事、監事任期屆滿,改選產生第2屆理事、監事。
二、第2屆姓名及住所如下:
理事長 蔡銘雄
常務理事 陳文鋒
常務理事 王清和
理 事 王桂榮
理 事 林美蘭
理 事 張政義
理 事 蔡月敏
理 事 江銘芳
理 事 梁焜煌
常務監事 洪棏隆
監 事 卓連春
監 事 林武宗
三、代表法人之理事:蔡銘雄。
主 任 范 碩 真
- 發布日期 : 112-03-14
- 更新日期 : 112-03-14
- 發布單位 :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