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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2年度法登他字第47號社團法人桃園市幸福家庭培力協會變更登記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2 年 3 月 13 日
發文字號:桃院增登112法登他字第 47 號
主旨:公告林雄堅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桃園市幸福家庭培力協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2年3月13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法人及夫妻財產制契約登記規則第10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1150號(案號為112年度法登他字第47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第3屆姓名及住所如下:
理事長 林雄堅
常務理事 楊若君
常務理事 李盈輝
理 事 周祖嬌
理 事 黃馨慧
理 事 戴佑珊
理 事 洪聰泳
理 事 林碧華
理 事 郭美月
常務監事 林淑敏
監 事 陳庭羽
監 事 楊玉蘭
二、代表法人之理事:林雄堅。
三、理事、監事印鑑。
四、變更章程第5、32條。
登記處主任 簡慧瑛
- 發布日期 : 112-03-13
- 更新日期 : 112-03-13
- 發布單位 :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