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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臺北地方法院77年度登字第270號財團法人中華美容美髮文教基金會變更登記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3月9日
發文字號:112北院忠登字第1120004593號
主旨:公告財團法人中華美容美髮文教基金會聲請辦理法人登記,因發現登記錯誤,業經本院登記處
於中華民國112 年3月9日更正登記確定。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98條。
公告事項:
一、原登記號數:第1330號(案號為77年度登字第270號)。
二、原公告日期及文號:
中華民國77年12月6日北院法登第1329號。
三、更正登記之原因:聲請人誤載設立許可機關及年月日為教育部77年11月26日台(77)社字第
57477號函。
四、更正登記之內容:設立許可機關及年月日更正為教育部77年8月17日台(77)社字第38428號函。
登記處主任 楊志純
- 發布日期 : 112-03-10
- 更新日期 : 112-03-10
- 發布單位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