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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1年度法登他字第379號財團法人臺中市慈善寺文教基金會變更登記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6月17日
發文字號: 111 中院平登字第1110043738號
主旨:公告黃溯香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台中市慈善寺文教基金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1年06月17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524號(案號為111年度法登他字第379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第11屆董事姓名及住所如下:
董事長 黃溯香
常務董事 賴慧珊
常務董事 陳凱宏
董 事 張亞芬
董 事 洪朝文
董 事 崔幼菁
董 事 張秋月
董 事 陳美雯
董 事 黃苹萓
二、代表法人之董事:黃溯香。
三、第11屆董事印鑑登記。
登記處主任 楊慶亮
- 發布日期 : 111-06-17
- 更新日期 : 111-06-17
- 發布單位 :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