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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1年度法登他字第277號社團法人台灣光愛之家協會變更登記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6月17日
發文字號: 111 士院擎登字第1110309686號
主旨:公告林美慧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台灣光愛之家協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1年06月15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法人及夫妻財產制契約登記規則第10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1754號(案號為111年度法登他字第277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第3屆理、監事姓名及住所如下:
理事長 林美慧
常務理事 葉健良
常務理事 陸鳳屏
理 事 呂時宏
理 事 林仲涵
理 事 李主仁
理 事 馬品賢
理 事 吳杏儀
理 事 周庭怡
常務監事 劉卓文
監 事 黃美容
監 事 羅金喜
二、代表法人之理事:林美慧。
三、全體理、監事印鑑式。
登記處主任 曾瓊安
- 發布日期 : 111-06-17
- 更新日期 : 111-06-17
- 發布單位 :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