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1年度法登他字第377號財團法人台中市佛教蓮社變更登記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6月16日
發文字號: 111 中院平登字第1110043296號
主旨:公告張式銘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台中市佛教蓮社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1年06月16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106號(案號為111年度法登他字第377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第14屆董、監事姓名及住所如下:
董事長 張式銘
常務董事 簡金武
常務董事 吳碧霞
常務董事 吳聰敏
常務董事 連文宗
董 事 蘇清龍
董 事 陳志華
董 事 陳火爐
董 事 張志嘉
董 事 陳甘煌
董 事 詹前柏
董 事 楊明堂
董 事 王明泉
董 事 張宏儒
董 事 陳雍政
常務監事 李榮輝
監 事 謝嘉峰
監 事 陳清爽
監 事 謝正雄
監 事 黃義宏
二、代表法人之董事:張式銘。
三、第14屆董、監事印鑑登記。
登記處主任 楊慶亮
- 發布日期 : 111-06-16
- 更新日期 : 111-06-16
- 發布單位 :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