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1年度法登他字第954號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變更登記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6月14日
發文字號:111北院忠登字第1110010985號
主旨:公告張斗輝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變更登記,
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1年06月13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
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2193號(案號為111年度法登他字第954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第9屆董事、第7屆監察人姓名及住所如下:
董事長 張斗輝
常務董事 廖英藏
常務董事 江松樺
常務董事 陳秋郎
常務董事 吳東亮
董 事 林錦村
董 事 周漢威
董 事 張靜倫
董 事 沈炳信
董 事 林坤賢
董 事 王君儀
董 事 吳慧菁
董 事 李美珠
董 事 徐西森
董 事 金 鶯
常務監察人 辜儀芳
監察人 張學志
監察人 李晏榕
二、代表法人之董事:張斗輝。
三、董事、監察人印鑑。
登記處主任 楊志純
- 發布日期 : 111-06-15
- 更新日期 : 111-06-15
- 發布單位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