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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11年度法登他字第123號社團法人新竹市失智照顧協會變更登記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 111年6月13日
發文字號: 111 新院玉登字第 020187 號
主旨:公告葉伯壽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新竹市失智照顧協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1年06月10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956號(案號為111年度法登他字第123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主事務所變更為新竹市北區北大路169號7樓之2。
二、第2屆姓名及住所如下:
理事長 葉伯壽
常務理事 楊榮真
常務理事 朱育瑩
理 事 曾慧琳
理 事 霍定芬
理 事 羅靜斐
理 事 楊淑楨
理 事 莊文村
理 事 沈欣儀
常務監事 陳子適
監 事 邱國華
監 事 鄭佳艷
三、代表法人之理事:葉伯壽。
主 任 宋翠玲
- 發布日期 : 111-06-14
- 更新日期 : 111-06-14
- 發布單位 :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