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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11年度法登他字第82號社團法人台灣愛與希望國際關懷協會變更登記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1 年 6 月 13 日
發文字號:橋院嬌登111年度法登他字第82號
主旨:公告理事長田安克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台灣愛與希望國際關懷協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1年06月14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法人及夫妻財產制契約登記規則第10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420號(案號為111年度法登他字第82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目的變更為:以關懷弱勢者、國際難民及維護兒少權益為宗旨。
二、第二屆理監事印鑑變更登記:因田安克、孫國英、周世辰、林明勳、李培源、蕭家勝、陳維濬、方麗慧、洪秀月、葉芳均等人因遺失印章,故辦理印鑑變更登記。
三、章程變更:原章程第二條及第五條於中華民國111年04月17日法人第二屆第一次臨時會員大會決議修正;並經內政部中華民國111年05月10日台內團字第1110022034號函准予核備。
院 長 簡 色 嬌
主 任 葛 羽 洪 代理
- 發布日期 : 111-06-14
- 更新日期 : 111-06-14
- 發布單位 :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