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1年度法登他字第821號社團法人中華婦幼發展協會變更登記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5月23日
發文字號:111北院忠登字第1110009407號
主旨:公告林辰璋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中華婦幼發展協會變更
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1年05月20日登記
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363號(案號為111年度法登他字第821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主事務所變更為新北市新店區安民街65巷15號8樓。
二、第10屆理、監事姓名及住所如下:
理事長 林辰璋
副理事長 黃彥富
副理事長 江國仁
常務理事 張雅麗
常務理事 陳麗美
常務理事 徐玉雪
常務理事 李瑞金
理 事 宋南國
理 事 劉廷亮
理 事 林振裕
理 事 簡春安
理 事 李淑麗
理 事 張煜輝
理 事 王曼萍
理 事 林岳龍
理 事 陳瓊美
理 事 李佳穎
理 事 林麗俐
理 事 李孝怡
理 事 蘇琬婷
理 事 褚玟伶
監事會主席 徐月美
常務監事 林興訓
監 事 王玲芬
監 事 翁羅宏榮
監 事 林育芳
監 事 蔡安芬
監 事 張黛華
三、代表法人之理事:林辰璋。
四、理、監事印鑑。
五、章程第15條、第17條、第19條經會員大會決議通過
變更,報經主管機關予以備查。
登記處主任 楊志純
- 發布日期 : 111-05-23
- 更新日期 : 111-05-23
- 發布單位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