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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1年度法登他字第175號社團法人桃園市青少年探索學習協會變更登記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1 年 5 月 20 日
發文字號:桃院增登111法登他字第 175 號
主旨:公告李宗俊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桃園市遊田野自然文史創育協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1年05月20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法人及夫妻財產制契約登記規則第10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1439號(案號為111年度法登他字第175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法人名稱變更為社團法人桃園市青少年探索學習協會。
二、目的變更為:以戶外探索及體驗學習發展青少年自我潛能並促進教育機會均等為宗旨。
三、第2屆姓名及住所如下:
理事長 李宗俊
副理事長 黃慧勤
常務理事 蘇葦珊
理 事 張峰誠
理 事 屠崇軒
理 事 李哲宇
理 事 黃仁興
理 事 許政陽
理 事 陳俊有
常務監事 廖經舫
監 事 陳啓益
監 事 李宗麟
四、代表法人之理事:李宗俊。
五、理事、監事印鑑。
六、變更章程全文。
七、法人印信(圖記)變更。
登記處主任 簡慧瑛
- 發布日期 : 111-05-23
- 更新日期 : 111-05-23
- 發布單位 :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