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1年度法登他字第51號財團法人沙鹿鎮北中文教基金會變更登記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月21日
發文字號: 111 中院平登字第 1110006351 號
主旨:公告吳聰偉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沙鹿鎮北中文教基金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1年01月21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881號(案號為111年度法登他字第51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第8屆董事姓名及住所如下:
董事長 吳聰偉
董 事 謝森慶
董 事 王志弘
董 事 吳清標
董 事 林烈桐
董 事 羅泗垤
董 事 陳國宇
董 事 陳年添
董 事 楊慶煌
董 事 陳旭偉
董 事 吳 漂
董 事 蔡德能
董 事 楊聰熙
董 事 謝曜國
董 事 陳瓊瑤
董 事 潘惠珠
董 事 蔡昌儒
董 事 江淑菁
董 事 劉芳如
董 事 鄭淑毓
董 事 陳俊吉
二、代表法人之董事:吳聰偉。
三、第8屆董事印鑑登記。
登記處主任 楊慶亮
- 發布日期 : 111-01-21
- 更新日期 : 111-01-21
- 發布單位 :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