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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1年度法登他字第98號財團法人謝許英文化藝術基金會變更登記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月20日
發文字號:111北院忠登字第1110001372號
主旨:公告謝孟霖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謝許英文化藝術基金會變更
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1年01月19日登記於法
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3152號(案號為111年度法登他字第98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財產總額變更為新臺幣9,018萬元整。
二、第3屆董事姓名及住所如下:
董事長 謝孟霖
董 事 謝文定
董 事 林繁男
董 事 謝元富
董 事 林大偉
董 事 陳淑芬
董 事 張為雲
董 事 馮周金鑾
董 事 陳嘉惠
董 事 楊志宗
董 事 楊宗興
董 事 張育銘
董 事 陳之語
三、代表法人之董事:謝孟霖。
四、董事印鑑。
登記處主任 楊志純
- 發布日期 : 111-01-20
- 更新日期 : 111-01-20
- 發布單位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