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11年度法登社字第1號社團法人高雄市釋達弦慈善協會設立登記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1 年 1 月 19 日
發文字號:橋院嬌登111年度法登社字第1號
主旨:公告理事長劉俊弦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高雄市釋達弦慈善協會設立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1年01月19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聲請人完成法人登記程序並繳驗財產已移轉法人所有之證明文件後,發給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法人及夫妻財產制契約登記規則第10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500號(案號為111年度法登社字第1號)。
貳、登記事項:
一、法人名稱及類別:社團法人高雄市釋達弦慈善協會。
二、主事務所:高雄市仁武區大昌街96號5樓之1。
三、目的:舉辦慈善公益活動及社會福利為宗旨。
四、設立許可機關及日期:高雄市政府社會局中華民國110年11月18日高市社人團字第11038641700號函。
五、存立時期:永久。
六、財產總額:新臺幣5,000元整。
七、代表法人之理事:理事長劉俊弦。
八、出資方法:入會費、常年會費、事業費、會員捐款、委託收益、其他收入。
九、理監事姓名及住所如下:
理事長 劉俊弦
理 事 趙錦綉
理 事 陳長文
理 事 黃淑珍
理 事 吳富勝
理 事 吳友宏
理 事 孔茗弘
理 事 陳祈忠
理 事 劉佳諺
監 事 張䰚俽
監 事 林煜程
監 事 趙永祿
十、法人章程、圖記及全體理事、監事印鑑。
院 長 簡 色 嬌
主 任 葛 羽 洪 代理
- 發布日期 : 111-01-19
- 更新日期 : 111-01-19
- 發布單位 :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