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1年度法登他字第23號社團法人桃園市角聲公益協會變更登記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1 年 1 月 17 日
發文字號:桃院增登111法登他字第 23 號
主旨:公告黃瀞怡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桃園市角聲公益協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1年01月17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法人及夫妻財產制契約登記規則第10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1334號(案號為111年度法登他字第23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目的變更為:關懷幫助本會機構所在地之弱勢民眾,招募訓練社會有意投入社會公益之民眾,與本會所在地之有關機構、機關等,加強聯繫已重新分配資源使其有效被利用,弱勢需要及全人關懷,推廣家庭健康教育,課後輔導,開發兒童啟蒙教學,提供獎助學金,促進社會正向力量。
二、第3屆姓名及住所如下:
理事長 黃瀞怡
常務理事 余天賜
常務理事 葉淑娟
理 事 王貞治
理 事 潘俊銘
理 事 王仙蓮
理 事 王秀蘭
理 事 林冠雄
理 事 高宗翰
常務監事 黃美珍
監 事 王聖民
監 事 石仰恩
三、代表法人之理事:黃瀞怡。
四、理事、監事印鑑。
登記處主任 簡慧瑛
- 發布日期 : 111-01-17
- 更新日期 : 111-01-17
- 發布單位 :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