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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1年度法登他字第7號社團法人台灣四十分之一移工教育文化協會變更登記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月5日
發文字號:111北院忠登字第1110000187號
主旨:公告李玄俅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台灣四十分之一移工教育文化
協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1年01月04日登
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2717號(案號為111年度法登他字第7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第2屆理、監事姓名及住所如下:
理事長 李玄俅
常務理事 王維綱
常務理事 許鈺盛
理 事 魏兆廷
理 事 蔡婷育
理 事 原承君
理 事 陳昱廷
理 事 李品濤
理 事 林宥羽
常務監事 巫柏翰
監 事 胡馨文
監 事 黃熙鈞
二、代表法人之理事:李玄俅。
三、理、監事印鑑。
登記處主任 楊志純
- 發布日期 : 111-01-05
- 更新日期 : 111-01-05
- 發布單位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