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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1年度法登他字第3號財團法人大鵬文教基金會變更登記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月5日發文
發文字號:111新北院賢登字第00282號
主旨:公告嚴 明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大鵬文教基金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1年01月03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1448號(案號為111年度法登他字第3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第13屆董事姓名及住所如下:
董事長 嚴 明
董 事 王祥基
董 事 朱樹真
董 事 吳建銘
董 事 李輝英
董 事 房一梅
董 事 林懿歆
董 事 柯天賜
董 事 唐緣慧
董 事 曹宜美
董 事 黃光男
董 事 劉君慧
董 事 蔡文嶸
董 事 蔡德媛
董 事 蕭遲爾淳
二、代表法人之董事:嚴 明。
三、董事印鑑。
主 任 張 惠 芳
- 發布日期 : 111-01-05
- 更新日期 : 111-01-05
- 發布單位 :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