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1年度法登他字第6號財團法人臺中市金石文教基金會變更登記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月4日
發文字號: 111 中院平登字第1110001003號
主旨:公告梁德勝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臺中市金石文教基金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1年01月04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679號(案號為111年度法登他字第6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第6屆董事姓名及住所如下:
董事長 梁德勝
董 事 江詩倫
董 事 阮仁才
董 事 阮保祿
董 事 林淑美
董 事 武玉明泰
董 事 徐登科
董 事 張麗芳
董 事 陳明雄
董 事 曾林淑清
董 事 潘民華
二、代表法人之董事:梁德勝。
三、第6屆董事印鑑登記。
登記處主任 楊慶亮
- 發布日期 : 111-01-04
- 更新日期 : 111-01-04
- 發布單位 :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