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0年度法登他字第359號財團法人臺南市致遠基金會變更登記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1 年 1 月 3 日
發文字號:南院武110年度法登他字第359號
主旨:公告施振榮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臺南市致遠基金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0年12月30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1253號(案號為110年度法登他字第359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第1屆董事、監察人任期屆滿,改選第2屆董事、監察人姓名及住所(已遮隱)如下:
董事長 施振榮
副董事長 林憲銘
董 事 王植熙
董 事 吳炳昇
董 事 吳榮彬
董 事 李進洋
董 事 李鎮宜
董 事 汪秉龍
董 事 林行憲
董 事 林奇宏
董 事 林嘉勲
董 事 林聰明
董 事 郝挺
董 事 陳永富
董 事 陳榮祥
董 事 陳麗芬
董 事 黃偉哲
董 事 葉儀皓
董 事 盧志文
董 事 鍾杰霖
監察人 王志中
監察人 吳盟分
監察人 梁華哲
監察人 盧崑瑞
監察人 鍾祥鳳
二、代表法人的董事:施振榮。
三、新任董事印鑑。
四、法人主事務所變更為:臺南市歸仁區歸仁十三路一段160號一樓之1。
五、法人捐助章程變更:經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0年度法字第50號民事裁定確定准予變更,變更內容詳如修正說明所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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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團法人臺南市致遠基金會章程PDF121 KB
- 發布日期 : 111-01-03
- 更新日期 : 111-01-03
- 發布單位 :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