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花蓮地方法院111年度法登他字第1號社團法人台灣遺傳諮詢學會變更登記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111年1月3日
發文字號:花院楓民111法登他字第 1 號
主旨:公告簡純青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台灣遺傳諮詢學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1年01月03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507號(案號為111年度法登他字第1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第4屆理、監事任期屆滿,改選產生第5屆理、監事,姓名及住所如下:
理 事 長 簡純青
常務理事 黃品嘉
常務理事 郭佩雯
常務理事 林稚琇
常務理事 郭美金
理 事 梁益誌
理 事 蘇本華
理 事 吳琬如
理 事 林齊芳
理 事 洪靜琦
理 事 黃有芯
理 事 方美雅
理 事 馬欽祥
理 事 李美欣
理 事 鄭惠予
常務監事 陳素珍
監 事 黃璉華
監 事 趙美琴
監 事 李美慧
監 事 簡 淑
二、代表法人之理事:簡純青。
三、主事務所變更為花蓮縣吉安鄉慶豐十一街229之19號。
主 任 陳宏城
- 發布日期 : 111-01-03
- 更新日期 : 111-01-03
- 發布單位 :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