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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苗栗地方法院110年度法登他字第70號社團法人苗栗縣老人福利協進會變更登記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1月29日
發文字號:苗院雅登110年度法登他字第70號
主旨:公告何康寧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苗栗縣老人福利協進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0年11月25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15號(案號為110年度法登他字第70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主事務所變更為苗栗市福麗里4鄰電台17號。
二、第16屆理事、監事任期屆滿,改選產生第17屆理事、監事。
三、第17屆姓名及住所如下:
理事長 何康寧
常務理事 邱秀鳳
常務理事 邱貴珠
理 事 楊吳新菊
理 事 謝玉美
理 事 彭菊英
理 事 賴運坤
理 事 邱月霖
理 事 張素卿
常務監事 張玉音
監 事 張瑞嬰
監 事 何麗菁
四、代表法人之理事:理事長何康寧。
主 任 黃 錫 煒
- 發布日期 : 110-11-29
- 更新日期 : 110-11-29
- 發布單位 :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