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宜蘭地方法院110年度法登社字第11號社團法人台灣華德福親子共學協會設立登記
主旨:公告陳曉霓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台灣華德福親子共學協會設立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0年05月05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聲請人完成刊登新聞報紙並繳驗財產已移轉法人所有之證明文件後,發給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558號(案號為110年度法登社字第11號)。
貳、登記事項:
一、法人名稱及類別:社團法人台灣華德福親子共學協會。
二、主事務所:宜蘭縣宜蘭市校舍二路27巷10號3樓。
三、目的:本會為依法設立,非以營利為目的之社會團體,以透過華德福教育的方式帶著父母和孩子一起回到實踐大自然生活的本質為宗旨。
四、設立許可機關及日期:內政部中華民國109年10月6日台內團字第1090051981號函。
五、存立時期:永久。
六、財產總額:新臺幣214,869元整。
七、代表法人之理事:陳曉霓。
八、出資方法:入會費、常年會費、事業費、會員捐款、委託收益、基金及其孳息、其他收入。
九、理監事姓名及住所如下:
理 事 長 陳曉霓
常務理事 張荷月
常務理事 丁 旋
理 事 林雅婷
理 事 潘思瑋
理 事 康瑞芬
理 事 許瓊文
理 事 張君婷
理 事 陳曉虹
常務監事 林美玉
監 事 李沛蓉
監 事 黃秋屏
十、法人章程、圖記及全體理事、監事印鑑。
- 發布日期 : 110-05-10
- 更新日期 : 110-05-10
- 發布單位 :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