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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0年度法登他字第143號財團法人桃園市真善美社會福利基金會變更登記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0 年 4 月 26 日
發文字號: 110 法登他字第 143 號
主旨:公告謝秀琴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桃園市真善美社會福利基金會
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0年04月26日登記於
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法人及夫妻財產制契約登記規則第10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696號(案號為110年度法登他字第143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第5屆姓名及住所如下:
董事長 謝秀琴
董 事 陳啟蒼
董 事 駱啟明
董 事 姚昇慧
董 事 胡川安
董 事 黃冠鈞
董 事 林燦榮
董 事 邱奕澄
董 事 許瑞瑜
二、代表法人之董事:謝秀琴。
三、董事印鑑。
四、變更捐助章程第2至4、8至18條(其中第2條變更及刪除原條
文第8、9、10、17條關於監察人之規定經本院110年度法字
第19號裁定確定)。
登記處主任 簡慧瑛
- 發布日期 : 110-04-28
- 更新日期 : 110-04-28
- 發布單位 :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