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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10年度法登社字第7號社團法人台灣福爾摩沙營造發展協會設立登記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4月26日
發文字號:投院明110法登社字第 7 號
主旨:公告温燿嘉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台灣福爾摩沙營造發展協會設立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
於中華民國110年04月26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聲請人完成法人登記程序並繳驗財產
已移轉法人所有之證明文件後,發給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法人及夫妻財產制契約登記規則第10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517號(案號為110年度法登社字第7號)。
貳、登記事項:
一、法人名稱及類別:社團法人台灣福爾摩沙營造發展協會。
二、主事務所:南投縣草屯鎮玉峰街61號。
三、目的:以「實踐理論、活化實務」為宗旨,襄助營造業於各方面更上層樓。
四、設立許可機關及日期:內政部 中華民國110年2月22日。
五、存立時期:永久。
六、財產總額:新臺幣1,000元整。
七、代表法人之理事:温燿嘉。
八、出資方法:1.入會費、2.常年會費、3.事業費、4.會員捐款、5.委託收益、
6.基金及其孳息、7.其他收入。
九、理監事姓名及住所如下:
理事長 温燿嘉
常務理事 温志洋
常務理事 焦愛雯
理 事 王雅婷
理 事 陳家卉
理 事 李金枝
理 事 王秋月
理 事 李泰穎
理 事 何昇鑫
常務監事 温志學
監 事 蕭語純
監 事 萬鴻曜
十、法人章程、圖記及全體理事、監事印鑑。
主 任 李述燊
- 發布日期 : 110-04-26
- 更新日期 : 110-04-26
- 發布單位 :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