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10年度法登社字第12號社團法人新竹縣林鳳科公紀念協會設立登記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 110年4月19日
發文字號: 110 新院嶽登字第 012114 號
主旨:公告楊桂春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新竹縣林鳳科公紀念協會設立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0年04月15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聲請人完成法人登記程序並繳驗財產已移轉法人所有之證明文件後,發給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1068號(案號為110年度法登社字第12號)。
貳、登記事項:
一、法人名稱及類別:社團法人新竹縣林鳳科公紀念協會。
二、主事務所:新竹縣新埔鎮箭竹窩12-12號。
三、目的:本會為依法設立,非以營利為目的之社會團體,以發揚慎終追遠精神、研究宗族歷史為宗旨。
四、設立許可機關及日期:新竹縣政府中華民國110年4月7日府社行字第1100016751號函。
五、存立時期:永久。
六、財產總額:新臺幣0元整。
七、代表法人之理事:楊桂春。
八、出資方法:一、入會費:新台幣500元,於會員入會時繳納二、常年會費:新台幣1000元三、會員捐款四、委託收益五、基金及其孳息六、其他收入。
九、理監事姓名及住所如下:
理事長 楊桂春
副理事長 林新會
理 事 林新北
理 事 林明瑜
理 事 林幸儒
理 事 林謝美玟
理 事 林明馨
理 事 林明學
理 事 林彭秋菊
常務監事 林明宏
監 事 林新展
監 事 林新民
十、法人章程、圖記及全體理事、監事印鑑。
主 任 宋翠玲
- 發布日期 : 110-04-19
- 更新日期 : 110-04-19
- 發布單位 :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