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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0年度法登他字第327號社團法人臺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變更登記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2月26日
發文字號:110北院忠登字第1100003958號
主旨:公告陳喬琪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臺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
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0年02月25日登記
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2463號(案號為110年度法登他字第327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第3屆理事紀惠容辭任,繼任理事姓名及住所如下:
理 事 楊志良
二、繼任理事印鑑。
登記處主任 楊志純
- 發布日期 : 110-02-26
- 更新日期 : 110-02-26
- 發布單位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