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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苗栗地方法院110年度法登他字第14號社團法人苗栗縣救難協會變更登記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02月26日
發文字號:苗院雅登110年度法登他字第14號
主旨:公告林賢正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苗栗縣救難協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0年02月26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4號(案號為110年度法登他字第14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第16屆姓名及住所如下:
理事長 林賢正
常務理事 蘇宏揚
常務理事 葉萬昌
理 事 李仁中
理 事 黃駿翔
理 事 邱仁傑
理 事 黃安銘
理 事 邱智明
理 事 潘正兆
常務監事 李文章
監 事 張國鴻
監 事 陳文欽
二、代表法人之理事:理事長林賢正。
三、第15屆理事長、常務理事、理事、常務監事、監事任期屆滿,改選產生第16屆理事長、常務理事、理事、常務監事、監事。
主 任 黃 錫 煒 決行
- 發布日期 : 110-02-26
- 更新日期 : 110-02-26
- 發布單位 :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