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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9年度法登他字第2341號財團法人台北市逢甲大學校友文教基金會變更登記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10月23日
發文字號:109北院忠登字第1090021508號
主旨:公告翁登財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台北市逢甲大學校友文教基
金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09年10月22日
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1714號(案號為109年度法登他字第2341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捐助章程第6條至第10條、第13條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9
年度法字第1126號民事裁定准予變更。捐助章程第1條、
第2條、第3條、第4條、第5條、第11條、第12條經董事會
議決議通過變更,報經主管機關核准變更。
登記處主任 楊志純
- 發布日期 : 109-10-29
- 更新日期 : 109-10-29
- 發布單位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