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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9年度法登他字第614號財團法人瑞興銀行文化基金會變更登記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10月14日
發文字號:109士院擎登字第1090318880號
主旨:公告詹炳發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瑞興銀行文化基金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09年10月13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法人及夫妻財產制契約登記規則第10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1058號(案號為109年度法登他字第614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第5屆董事姓名如下:
董事長 詹炳發
董 事 李梅齡
董 事 許榮宏
董 事 楊宗來
董 事 楊志民
二、代表法人之董事:詹炳發。
三、董事印鑑。
登記處主任 鍾秀媛
- 發布日期 : 109-10-14
- 更新日期 : 109-10-14
- 發布單位 :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