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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9年度法登他字第101號財團法人新竹縣湖口鄉召會變更登記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 109年4月29日
發文字號: 109 新院平登字第 013759 號
主旨:公告張文鐘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新竹縣湖口鄉召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09年04月29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547號(案號為109年度法登他字第101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第2屆董事姓名及住所如下:
董事長 張文鐘
董 事 劉坤達
董 事 王國川
董 事 翁念瑜
董 事 洪弘仁
二、代表法人之董事:張文鐘。
主 任 宋翠玲
- 發布日期 : 109-04-30
- 更新日期 : 109-04-30
- 發布單位 :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