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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9年度法登他字第138號社團法人臺中市理事長促進交流協會清算人任免或變更登記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2月26日
發文字號: 109 中院麟登字第1090016124號
主旨:公告清算人聲請辦理社團法人臺中市理事長促進交流協會
解散及清算人任免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09
年02月26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2496號(案號為109年度法登他字第138
號)。
貳、登記事項:
一、清算人姓名及住所:
清算人 林萬發
二、解散原因:臺中市政府社會局中華民國108年3月13日
中市社團字第1080030332號函予以解散處分;本院民
事庭108年度司字第90號裁定選派清算人林萬發,暨
中院麟非捌109司司23字第1090010677號函陳報清算
人在案。
三、解散後,剩餘財產依社團法人臺中市理事長促進交流
協會章程第34條之規定,歸屬所在地之地方自治團體
或主管機關指定之機關團體所有。
登記處主任 李秋瓊
- 發布日期 : 109-02-26
- 更新日期 : 109-02-26
- 發布單位 :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