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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09年度法登他字第1號財團法人嘉義市私立保康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變更登記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登記處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9 年 2 月 21 日
發文字號:嘉院聰登109法登他字第 1 號
主旨:公告財團法人嘉義市私立保康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聲
請辦理法人登記,因聲請人發現錯誤具狀更正,業經本院
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09年2月21日更正登記確定。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98條。
公告事項:
一、原登記號數:第353號。
二、原公告日期及文號:中華民國109年2月5日嘉院聰登109
法登他第1號。
三、更正登記之原因:聲請人具狀陳報誤載「第四屆董事蔡
忠斌辭任,遞補董事陳明晃」。
四、更正登記之內容:更正為「第五屆董事蔡忠斌辭任,遞
補董事陳明晃」。
主 任 陳 雪 芬
- 發布日期 : 109-02-21
- 更新日期 : 109-02-21
- 發布單位 :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