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9年度法登社字第5號社團法人新竹市士林福德文化推廣關懷協會設立登記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2月12日發文
發文字號:新院平109法登社5字第 004333 號
主旨:公告陳文村等理事、監事聲請辦理社團法人新竹市士林福德文化推廣關懷協會設立登記,
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09年02月11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聲請人完成法人登記程
序後,發給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1016號(案號為109年度法登社字第5號)。
貳、登記事項:
一、法人名稱及類別:社團法人新竹市士林福德文化推廣關懷協會。
二、主事務所:新竹市東大路二段660巷33號。
三、目的:本會為依法設立,非以營利目的之社會團體。本會之任務如:推廣士林福德文化
活動、關懷社區在地文化等。
四、設立許可機關及日期:新竹市政府108年12月15日府社行字第1080194753號。
五、存立時期:永久。
六、財產總額:新臺幣3,456,022元整。
七、代表法人之理事:陳文村。
八、出資方法:會員入會費、會員常年會費、自由捐獻、籌募收入、會務活動收入及其他
收入。
九、理監事姓名及住所如下:
理事長 陳文村
常務理事 羅麗月
常務理事 陳士倫
理 事 吳煥文
理 事 陳湘月
理 事 呂陳碧仙
理 事 陳登輝
理 事 呂素娟
理 事 陳奕宏
常務監事 郭裕宗
監 事 楊美代
監 事 邱惠美
十、法人章程、圖記及全體理事、監事印鑑。
主 任 宋翠玲
- 發布日期 : 109-02-14
- 更新日期 : 109-02-14
- 發布單位 :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