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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5年度法登社字第000029號社團法人桃園市玄天功德會設立登記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5 年 6 月 3 日
發文字號:桃院雲登115法登社字第 29 號
主旨:公告鄭清火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桃園市玄天功德會設立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5年6月3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聲請人完成法人登記程序並繳驗財產已移轉法人所有之證明文件後,發給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法人及夫妻財產制契約登記規則第10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2068號(案號為115年度法登社字第29號)。
貳、登記事項:
一、法人名稱及類別:社團法人桃園市玄天功德會。
二、主事務所:桃園市蘆竹區蘆興南路520號。
三、目的:以宗教派別為道教,主祀神佛為玄天上帝,以弘揚道教教義、激發人心向善、促進社會和諧,發揚「解惑濟世」,闡揚善行,以急難救助、公益行善為出發,結合大眾力量,發揮人飢己飢,人溺己溺的精神,發揮愛心,進而建立祥和溫馨的社會更期許活動之強力宣傳,能呼籲大眾持續發揮大愛精神,給弱勢族群關懷與協助,推動配合政府之福利政策,不以營利為目的,興辦公益慈善及社會教化事業為宗旨。
四、設立許可機關及日期:桃園縣政府中華民國103年11月19日府社發字第1030282139號函。
五、存立時期:永久。
六、財產總額:新臺幣200,000元整。
七、代表法人之理事:鄭清火。
八、出資方法:入會費、常年會費、團體會員、事業費、會員捐款、委託收益、基金及其孳息、其他收入。
九、理監事姓名及住所如下:
理事長 鄭清火
常務理事 周國福
常務理事 温進德
理 事 蕭新生
理 事 徐振坤
理 事 曾國治
理 事 鄭瑞發
理 事 楊禮源
理 事 莊英舜
常務監事 陳阿炎
監 事 賴世峰
監 事 周明皇
十、法人章程、圖記及全體理事、監事印鑑。
登記處主任 簡慧瑛
(發布日期與更新日期不一致時,由法院依個案具體情形認定之。)
- 發布日期 : 115-06-03
- 更新日期 : 115-06-03
- 發布單位 :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