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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9年度法登他字第59號財團法人玄奘文教基金會變更登記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1月15日
發文字號:109北院忠登字第1090001122號
主旨:公告陳乃腕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玄奘文教基金會變更登記,
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09年01月14日登記於法人登
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1224號(案號為109年度法登他字第59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第11屆董事長了中辭任董事長職務改任董事,董事長職務
由原董事陳乃腕繼任,董事張瑞瑛死亡,繼任董事姓名及
住所如下:
董事長 陳乃腕
董 事 了 中
董 事 陳淑宜
二、代表法人之董事變更為陳乃腕。
三、董事長陳乃腕印鑑變更及繼任董事印鑑。
四、捐助章程第1條至第16條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8年度法字
第431號民事裁定准予變更。
登記處主任 楊志純
- 發布日期 : 109-01-16
- 更新日期 : 109-01-16
- 發布單位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