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9年度法登他字第20號財團法人當代藝術基金會變更登記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1月7日
發文字號:109北院忠登字第1090000421號
主旨:公告楊岳虎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當代藝術基金會變更登記,
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09年01月07日登記於法人登
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2418號(案號為109年度法登他字第20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主事務所變更為台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3段130巷9號8樓。
二、第7屆董事姓名及住所如下:
董事長 楊岳虎
董 事 石瑞仁
董 事 林光清
董 事 蔡翁美慧
董 事 張馨文
董 事 温筱鴻
董 事 葉曉甄
董 事 林清汶
董 事 楊政輝
三、代表法人之董事:楊岳虎。
四、董事印鑑。
五、原捐助章程第5條至第7條、第8條至第15條經本院108年
度法字第332號民事裁定准予變更。第7條之1、第17條刪
除、第1條、第4條、第16條修正變更,經董事會決議通過,
報經主管機關同意。
登記處主任 楊志純
- 發布日期 : 109-01-09
- 更新日期 : 109-01-09
- 發布單位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